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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2021年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 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9-06

浙教办〔2021〕1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成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现将《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2021年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同时,我厅已调整组建浙江省教育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请各地各学校参照建立相应机构,实行项目化、实体化的工作专班运行机制,为高质量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附件:《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2021年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要点》.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2日

 

 


 

 

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要求,就加快推进全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主题主线,以全域性数字化改革为总牵引,撬动教育领域各方面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综合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教育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高效构建教育治理新平台、新机制、新模式,高水平推进浙江省教育治理现代化,为争创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先行省、示范区赋能助力。

(二)改革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加强党对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唯实惟先。从教育实际和教育规律出发,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教育教学在理念、制度、技术、应用、模式等各方面的创新。

坚持综合集成、整体智治。坚持全省教育系统一盘棋,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加强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协同推进,构建具有数智驱动特征的现代教育体系。

坚持多元参与、开放共享。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学校选用的数字化应用开放型发展格局,鼓励高校、企业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研究、开发和应用,培育多元化的数字化生态体系。

(三)改革目标

建设教育魔方工程,统筹推进数字技术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广泛深度融合,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应用日益成熟,行业云、数字校园等教育行业数字基础设施稳步发展,贯通各教育阶段、覆盖各治理场景的教育大数据逐步丰富,适应数字时代的全民学习体系持续完善,数字化、空间化、一体化的教育治理能力基本形成。

2021年,基本搭建完成教育行业云网端一体化系统、教育大数据仓系统等基础架构,形成面向共享开放的教育数字化平台,初步满足全民数字化学习的需要。

2022年,基本建成教育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教育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全民数字学习平台,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初步建成统一的教育智治系统,在教育资源布局、教师队伍建设、学生成长发展、教育生态监测等方面形成辅助决策支持能力。

2025年,教育行业云网端一体化系统、教育大数据仓系统、全民数字学习平台、教育智治系统等基本成熟,教育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教育生态不断改善,教育行业数字化资源健康发展,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撬动教育治理现代化取得突出成果。

二、总体设计

(一)建设路径

牢固树立分析、综合、迭代的逻辑思维,遵循构建1个主体单元完善3大支撑体系提升6项关键能力创新X个场景应用的路径,建设教育魔方工程。

1.构建1个主体单元——教育大数据仓。数据是现代教育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生产要素和核心驱动力。基于教育行业云构建教育大数据仓,实现各类教育数据资源的集成汇聚,促进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之间教育数据的贯通共享,驱动业务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

2.完善3大支撑体系——工作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工作体系包括数字化改革的政策、制度与工作规范,是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协同开展数字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标准体系包括教育数字化数据标准、装备标准、业务规范等,是实现教育治理业务全面数字化的关键遵循。技术体系包括行业云、数字校园等教育数字基础设施,是支撑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底座基石。

3.提升6项关键能力——智能感知、主动服务、精准管理、科学决策、立体监督、高效协同。提升感知、服务、管理、决策、监督、协同六个方面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治理业务全在线和治理数据全贯通,加快推动感知从局部全景的转变,服务从需求供给的转变,管理从碎片整体的转变,决策从经验模型的转变,监督从单一多元的转变,协同从有界无限的转变。

4.创新X个场景应用。围绕制定教育规划、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育投入、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落实督导监管、推进政务协同等教育领域核心业务,系统设计教育治理数字化场景,打造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典型应用,为教育数字化应用生态体系注入发展动能。

(二)总体架构

教育魔方遵循四横四纵框架,四横主要指基础设施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应用支撑体系以及业务应用体系;四纵指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网络安全体系。

1.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建设教育行业云与教育网,加强对物联感知设备统筹管理,加强网络安全及运维保障,为各类教育数字化应用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稳定、按需使用的基础设施资源。

2.数据资源体系。迭代升级教育大数据仓,围绕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加强数据治理,完善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和价值。

3.应用支撑体系。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建设组织中枢、数据中枢、应用中枢、证照中枢、图表中枢、媒体中枢等通用基础能力模块,为各类教育数字化应用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4.业务应用体系。进一步梳理教育领域核心业务,打破条块分割、单部门内循环模式,推动线上线下业务协同和各类应用深度整合,构建围绕统筹教育改革发展、维护健康教育生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等核心业务领域的数字化应用体系。

5.政策制度体系。强化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人才保障和资金保障,加强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制度供给,探索教育数字化应用服务采购、运营、激励模式,建立健全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评价体系。

6.标准规范体系。根据教育领域业务特点,强化标准建设,建设教育数字化数据标准、装备标准、业务规范、应用规范、运营规范、安全规范等。

7.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实施部门、应用部门与技术部门的职责任务,完善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任务体系与工作体系,优化业务协同机制,完善项目化实施、专班化推进机制。

8.网络安全体系。建立教育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完善预警通报和应急机制,提高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威胁感知、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要数据安全保护,防范重要数据和师生个人信息泄露。

(三)主要任务

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教育领域各方面改革,按照打造重要窗口,交出高分报表要求,明确四大主要任务,推进教育魔方建设。

1.发展融合高效的教育行业新基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下一代信息技术,引领行业云、数字校园等教育行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基于数据空间与数据管道的教育大数据仓,实现教育数据动态汇聚、授权使用,以教育数据充分共享促进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

2.打造以人为核心的数字学习新模式。基于省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与学分银行,推动各类平台入口有机整合,建立以人为核心的学习成果汇聚渠道,构建整合各资源平台、贯穿各教育阶段、联通各职能部门,辐射各行业各领域的数字学习生态链。

3.构建数智驱动的教育治理新格局。充分利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工作成果,面向教育领域核心治理场景,整体推动教育治理要素空间化,实现感知、服务、管理、决策、监督、协同等各方面治理能力融合发展,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履职方式和校园治理方式的系统性重塑。

4.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应用新生态。坚持标准引领,深入开展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体系的总体设计与分步建设,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的统筹指导。创新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运营模式,推动教育数字化应用设计、建设、运维、评价等工作的规范化、市场化、多元化。

三、重大项目

(一)教育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

规范推进教育魔方建设,提高教育领域数字化建设与应用能力。结合教育行业特点,制定教育数字化建设指南,研制教育数据、装备、业务、应用、运营等标准与规范,形成“1个总体建设指南+N个标准规范的教育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

1.数字化建设指南。加快数字技术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明确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指导全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开展。

2.教育业务规范。按照教育行业各类主体职能,梳理细化核心业务,编制教育领域业务图谱,明确业务间协同关系,优化再造业务流程。

3.教育数据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传输、治理、使用、共享、开放等全周期的数据活动。按照教育业务规范细化数据粒度,形成数据目录。开展数据释义,明确数据内涵,开展数据分类分级,明确数据的共享、开放属性和范围。

4.智能装备标准。规范感知、监控、互联、集成、交互等智能化产品术语和定义,提炼核心功能和关键技术,引导教育智能装备行业发展。

5.技术应用规范。梳理总结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典型应用场景和应用案例,探索构建新技术应用伦理规则。

6.平台运营规范。创新教育魔方运营模式,规范交互设计、应用上架、客户服务等标准化服务流程,加强应用审核、合规运维等方面的管理。

(二)教育行业云网端一体化系统

按照多云融合、多网互通、多端智联、应用支撑、统一管控原则,统筹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基础设施体系,规划适宜全省各类学校个性化应用的教育公共服务行业云,实现教育计算机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安全互通、融合发展。依托成熟协同办公平台,建立统一的教育数字化应用访问入口,推动数字校园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1.教育公共服务行业云。依托政务云,促进教育公共服务行业云基础设施建设,贯通政务云和各级教育数据中心,实现不同云平台之间资源共享、业务数据传输、重要数据备份及计算资源的容灾等。依托云资源的弹性优势,支撑高并发应用场景。通过公益+市场的运营模式,加强对市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业企业开展数字化应用的支撑。

2.浙教钉。依托浙政钉、钉钉等成熟的协同办公平台,逐步建设支持多终端的组织中枢、应用中枢,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组织的协同模式,建立统一的教育数字化应用访问入口,提供政校协同、校园治理、家校互动、在线教育等应用和服务。

3.数字校园。按照现代化学校标准,加快5GWiFi6IPv6等技术应用,实现监控、门禁、传感器、电器等物联终端集成整合,推动新型教学空间、综合安防、资产管理、能效监测、生活服务等场景的数据上云,探索“学校大脑”等整体智治系统建设。

4.教育计算机网。依托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实现教育计算机网、教科网、政务外网、互联网互联互通。纵向贯通国家、省、市、县、学校五级节点,横向联动各省级部门,实现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学生、家长等通过互联网访问数字化应用。

5.应用支撑能力。对接省一体化智能化应用支撑体系,建设用户中枢、证照中枢、支付中枢、消息中枢、业务中枢、信用中枢、图表中枢、媒体中枢、地图中枢、算法中枢等通用基础能力模块,为各类数字化应用提供快速构建和部署能力。

(三)教育大数据仓系统

基于行业云,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基于数据空间与数据管道的教育大数据仓,实现教育数据无感采集、动态汇聚、智能治理、授权使用。基于业务、数据标准化工作,确立以人与机构为核心的教育行业统一赋码体系,将教育数据逐步转换为数据服务能力,建立起数据所有单位、使用单位与应用服务提供单位之间的对等共享通道,推动通过第三方教育数字化应用的数据回归学校,以教育数据充分共享支撑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

1.数据中枢。提供教育数据从采集、存储、加工到分析的全过程能力,实现包括数据资产、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服务等模块的教育数据在省、市、县、校之间的互通共享,并预留与国家数据的接口。数据资产提供数据编目、数据管理等能力,数据汇聚提供数据源管理、数据集成、任务调度等能力,数据治理提供数据清洗转换、质量监控等能力,数据服务提供分析挖掘、数据共享、访问控制等能力。

2.数据空间。采用多租户权限模型,针对省、市、县、校四级用户,提供独立的云上数据空间。数据空间划分为自有区和标准区两部分,自有区主要用于存储各类数字化应用的业务数据,标准区主要用于存储经标准化加工处理后的数据,并通过数据中枢实现跨数据空间互联。

3.数据资源。对分散在各部门、各系统、各层级的教学、管理等主题数据进行全方位汇聚,丰富省、市、县、校各级数据空间。基于统一的数据标准,强化数据治理,围绕机构、人员、资产、事件等建立教育行业统一赋码体系,实现一校一码、一人一码、一物一码、一事一码,逐步提升教育数据质量。

(四)全民数字学习平台

基于省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与学分银行,建立以人为核心的学在浙江全民数字学习平台。协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快各类学习资源平台入口集成,推进各类学习成果统一汇聚,形成贯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大学等各阶段的可信数字学习档案,建设全民学习大数据。创新推动全民学习数据在个人成长、生活服务等方面协同应用。建成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学习链。

1.全民数字学习空间。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用户体系向“学校后教育”延伸。整合现有各类教育数字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及在教育部门备案的在线培训机构登录入口,实现学习资源一站式呈现。建立知识、能力图谱与诊断服务体系,深入分析学习行为与需求特征,适时发布分析报告。融合学校教育、社区教育等,赋能线上线下学习渠道,面向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应用教育常态化的培训服务。

2.可信数字学习档案。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志愿服务与培训记录统一汇聚,推进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等场馆借阅、参观、运动数据共享,融合各类在线培训机构学习记录,汇聚各教育阶段学生评价记录,形成可信学生数字学习档案。

3.学习资源供应管理。建立数字学习资源运营机制,组织开发全民学习数字化学习资源和在线课程,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程资源建用体系,提供通用教学工具,打通数字化教育资源策划、创作、编辑、发行、审定、选用、采购等生产、准入、消费环节,构建全方位的资源建设质量与应用评价体系,实现各类学习资源的精准、高效配置。

4.学习成果转化渠道。适应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丰富学分银行内涵,推动不同来源渠道、不同教育阶段学习成果的转换互认,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创新学习大数据应用,深化学习成果在人才评定、就业推荐、技能认定、出行旅游、图书借阅、社区学习等场景下的协同创新。

(五)教育智治一张图系统

充分利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工作成果,面向教育领域核心治理场景,建设教育智治一张图系统。加快多部门业务协同,整体推动各类教育治理要素空间化,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履职方式和校园治理方式的系统性重塑。

1.省域教育服务区。注重用户体验,统一教育政务服务事项网上、掌上办事标准,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强化教育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动高频教育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秒办。强化各类业务服务属性,推动行政部门、公共事业单位及学校的教育公共服务集成优化、主动服务。

2.教育统管工作台。加快教育党建、思政教育、学籍管理、教师管理、教师培训、学生资助、政务服务等业务系统的架构治理和数据共享,细化管理颗粒、重组数据接口、再造业务流程,推动管理入口统一汇聚,管理末端广泛延伸,实现掌上办公”“一端统管

3.教育智治驾驶舱。强化大数据与空间信息在关联分析、综合指挥、趋势预测等方面的综合应用,加强多源数据关联整合,增强决策与管理、服务的关联度,改善治理水平。统筹推进教育系统党建、校外培训机构智能监管、教育行业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智慧资助应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布局规划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预警、智能教育督导、高等教育科研学术、教师队伍优化提升、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教育开放合作等领域在数据赋能方面的协同应用。

(六)教育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基于教育行业云部署统一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强风险监测与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加强核心数据安全管控与小散系统安全保障。健全教育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网络安全协调防控和指挥体系,开展事件分析、信息通报、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追踪溯源等工作。

1.基础设施安全。推进网络安全与云平台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做好教育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统筹推进全省统一的教育行业云灾备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核心业务系统可以快速恢复,关键数据不丢失。建设相应的制度规范,完善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日常运维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基础设施稳定安全。

2.教育数据安全。围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管理与防护技术、数据使用的监控与审计、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运营构筑教育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强化国产化密码应用,加强重要数据安全防护与备份。健全数据安全组织机构,定期开展数据安全业务培训、技术防范和应急演练。加强教育数据统一安全管控,注重隐私信息脱敏和安全保密防护,强化对各类主体使用师生个人信息的监督和约束。

3.业务系统安全。规范业务系统采取的安全产品和服务,提升系统建设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对运营联合体的安全保密审计,加强对于上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安全管理,在兼容、性能、安全以及功能方面,加强评估、监管和监测。

4.信息内容安全。建立教育数字化信息信息审查机制,采用机器智能过滤与人工分离审核相结合的模式,快速识别文本、图片、音频、视频中的违规内容、植入广告等风险信息,形成隐患发现识别研判分类处置的管理闭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浙江省教育厅在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专班、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基础上,调整组建浙江省教育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数改办”),数改办设在厅办公室,统筹全省教育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围绕六大项目建立若干跨部门、跨层级的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层层细化任务颗粒度,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类学校完善数字化改革组织机构,发挥基层探索创新的积极性。总结提炼和推广各地的最佳实践,扩大教育数字化改革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二)强化制度保障

坚持数字赋能、依法治教,开展教育领域数据应用、创新发展、技术伦理等方面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教育数据管理办法》等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加强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制度供给,修订与数字化改革不相匹配的文件。落实数字化改革工作周报、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听取改革进度汇报,交流典型做法,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工作专班每周报送工作进展,定期召开例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探索教育数字化应用服务采购、运营、激励模式,建立共享、开放、可持续的教育领域数字化转型政策环境,建立健全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的政策体系与评价体系。

(三)强化资金保障

以综合集成理念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全省统一架构、顶层设计基础上,明确各地各校建设职责,分级实施、协同推进。统筹使用转移支付经费,引导各地把新增投入更多地向数字化改革倾斜。

(四)强化机制保障

推行揭榜挂帅、试点先行,进一步推进试点提炼复制推广建设模式,组织建设区域和学校数字化改革创新试点项目。探索构建省级统建框架、分级定制需求的数字化改革项目实施机制。成立浙江省教育大数据研究中心,引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构建“1+1+X”合作模式,培育形成管运分离、校企合作、开放共享的数字化应用新生态。

附件:浙江省教育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件

浙江省教育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长:陈根芳  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干武东  省教育厅党委副书记

于永明  省教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汤筱疏  省教育厅副厅长

    省教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省教育厅党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

舒培冬  省教育厅专职副总督学

张其宏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

  员:省教育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浙江省教育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数改办),数改办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王洪光任主任,省教育技术中心主任王会军任副主任。

数改办负责召集工作专班,按照“1+3+1”架构,设总体推进、数字基建、全民学习、整体智治、要素保障等5个具体工作推进组,由厅领导领衔,主要分工及人员名单如下:

一、总体推进组

组长:陈峰

副组长:王洪光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魔方工程方案的迭代升级与各项任务的整体推进,加强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宣传推广,建设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专家智库。对接省委数字化改革整体工作。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协同部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教育报刊总社等。

二、数字基建组

组长:舒培冬

副组长:张悦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教育行业云网端一体化系统、教育大数据仓系统、教育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项目建设,对接省委数字化改革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有关工作。

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

协同部门:法规处、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发展中心等。

三、全民学习组

组长:于永明

副组长:陈达

主要职责:负责全民数字学习平台与学在浙江公众服务端的建设,对接省委数字化改革数字社会系统、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有关工作。

牵头部门:职成教处

协同部门: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教材管理处、体卫艺处、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教育报刊总社、省教育厅教研室、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发展中心等。

四、整体智治组

组长:干武东

副组长:丁松泉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智治一张图系统与学在浙江社会治理端的建设,对接省委数字化改革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数字政府系统、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有关工作。

牵头部门:法规处

协同部门:办公室、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组织处、宣教处、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职成教处、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体卫艺处、校园安全处、督导处、审计处、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厅教研室、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发展中心等。

五、要素保障组

组长:汤筱疏

副组长:潘伟川

工作职责:负责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政策、资金等的争取,对参与人员的保障。

牵头部门:财务处

主要协同部门:发展规划处、组织处、人事处、省教育技术中心等。

以上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由相应岗位的新任人员接替。

工作专班原则上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并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每周五前,总体推进组将当周完成内容和下周工作计划报数字化改革办公室,由数字化改革办公室报送给领导小组和省委数字化改革工作牵头部门。

数改办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重点工作研究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重要事项部署会议,每半年组织召开重大项目推进会议,总结数字化改革工作进展,解决影响改革进程的重点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有关工作。

 


 

2021年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教育领域各方面改革,统筹推进数字技术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广泛深度融合,结合2021年目标任务,聚焦七个关键,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完善教育魔方顶层设计

印发《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教育魔方工程建设。开展教育数字化标准规范研究,进一步完善教育数据标准,制定应用对接技术标准。加快2020年教育治理数字化改革创新试点优秀成果复制推广,进一步推进试点提炼复制推广建设模式向县(市、区)和高校延伸。(牵头部门:办公室;协同部门: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提升教育数字政务水平

建设之江汇教育广场系统城乡教育共同体智慧服务模块,用好民生实事智慧督查系统,及时响应省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工作要求。优化入学入园、考试优待、机构开办、身份变更、教育资助等一件事服务体验,推动证明办理等高频事项智能秒办。在学校机构开办、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培训备案等领域应用信用评价信息,简化办事手续。(牵头部门:法规处;协同部门: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发展中心

三、优化教育数字监管框架

加大校外培训行业信用监管、资金监管覆盖范围,推进各类教育监管数据资源充分整合,进一步优化风险预警模型。增强与市场监管、建设、消防等部门协同,加强对学校办学、招生等事项联合监管。利用数字手段加强对全省公办高校与省教育厅主管社会组织监管。(牵头部门:法规处;协同部门: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校园安全处、督导处、审计处、省教育技术中心

四、增强教育数字治理能力

按照经费预算,启动2021年度省教育厅电子政务项目与信创项目建设。建设校区园区管理、教材综合管理、教育生态监测等模块,应用空间分析构建教育决策支持系统。整合学籍管理、教师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系统入口,推动业务系统主体功能适配国产终端、移动端改造,实现一码通行”“掌上统管。(牵头部门:办公室;协同部门: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督导处、教材管理处

五、搭建全民数字学习平台

建立数字学习生态链,打响学在浙江品牌。梳理教育相关业务事项清单以及数据共享、系统集成需求,明确各协同部门职责。依托教育服务专区,推进资源查询、招生考试、赛事活动、入学入园、场所服务、学习资源等应用入口统一汇聚。丰富学分银行内涵,推进职称证书、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志愿服务、学习评价等数据集成共享。(牵头部门:职成教处;协同部门: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体卫艺处、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厅教研室

六、发展教育数字基础设施

基于省政府一体化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教育行业云。建设组织中枢,基于浙教钉为全省师生提供统一的用户认证与入口集成服务。建设数据中枢,形成连通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的标准化云数据空间。建设应用中枢,引导一批教育行业企业提供通用的应用服务。(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协同部门:省教育技术中心

七、完善教育数字保障体系

推动成立教育数字化研究院(或研究中心),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类学校完善数字化改革综合性协调支撑架构。构建教育数字化应用运营模式,规范应用上架、审核、运维要求,畅通政采云应用采购渠道。推动学校门户网站上云,利用行业云提供集约化安全服务。(牵头部门:省教育技术中心;协同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