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大教育评价改革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力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文件,现开展丽水学院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典型案例要紧扣《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围绕五类改革主体,适当阐述背景、思考,重点介绍具体做法,概括介绍成效、经验。典型案例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
二、报送方式
各部门、二级学院于2022年4月11日前通过钉钉方式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联系人:林素仙。电话:2271615,634069(短号)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附件2: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
附件3:丽水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发展规划处
2022年4月1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二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pdf附件2: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docx附件3:丽水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