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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4-06

 发布日期:2023-04-04 14:22 


各部门、二级学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总结梳理,积极申报典型材料,并于4月15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顾键萍钉钉,学校将组织推荐。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2.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



发展规划处

2023年4月4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浙江 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不断营造教育评价 改革的良好氛围,现就开展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工 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典型案例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 神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围绕五类主体,紧扣破 “五唯”要求,坚持 “小切 口、大成果”,精准提炼概括改革背 景、改革举措、改革成效,体现真实性、针对性、实效性、示范 性。案例正文篇幅控制在 2500 字以内, 图表原则上控制在 1 张 以内,同时提供 300 字以内的案例简介。

二、报送要求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做好本市范围内的典 型案例征集工作,并坚持 “好中选优”原则,择优上报不超过 8 个案例。每所高校限报 1 个案例。上报案例要尽可能做到改革主体、类型多元多样,避免过于集中在同一个主体、类型。已入选第一、二批省级典型案例不上报。各县 (市、区)教育局、中小 学校自行上报的不予采纳。

三、报送方式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按要求填写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 例推荐表 (见附件),于2023年4 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报送, 电子邮箱:zjjypjgg@163.com(“浙江教育评价改革”首字 母小写)。联系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吴炜, 联系方式:0571-88008872,1385714096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2 日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pdf附件2 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