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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入选浙江省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

时间:2024-07-23

7月22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47号),我校教务处报送的《“艺技融合”青瓷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入选为浙江省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全省入选名单共计41个。 

丽水学院“艺技融合”青瓷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聚焦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中的实践应用能力标准,立足地方特色专业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探索。从人才评价理念上,有机整合“艺术审美、技术工艺、设计创意”三类人才评价模块;从人才评价主体上,推进“双师同堂”多元主体联合评价,构建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融会贯通的评价体系;从人才评价机制上,整合地方政府、行业产业、工艺大师、合作院校等多方资源,搭建相互支撑的人才评价机制。依托本项改革,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荣誉,得到教育部主要领导肯定,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投身乡村振兴勇于走在前列。

此前,我校申报的《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教师科研分类评价》获批为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红色指数”激活“红色基因”构建新时代大学生党员教育发展评价体系》入选为浙江省第三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此次《“艺技融合”青瓷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与实践》再次入选为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评价改革的组织领导,继续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宣传、总结、推广,促进教育评价观念的转变、方法的创新以及体制机制的改革,推动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