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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丽水学院2022年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创新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9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计划》《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丽水学院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等精神,加快推进学校数字化改革延伸扩面,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创新试点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

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确立学生处、科研与地方合作处、计划财务处为第一批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创新试点项目单位。

二、试点要求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按照“小切口、大场景”,围绕学工、科研、财务等核心业务,结合学校当前实际,对标实用实效实战,构建有教育特色的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不断提高师生体验感、获得感。

三、试点流程

1.试点方案

创新试点单位根据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工作要求,结合核心业务,聚焦实际问题,紧贴师生需求,制定应用场景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内容、预期成效以及保障措施等。

2.试点实施

创新试点单位进一步细化应用场景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进度安排强化落实,争取“早出成果,早见成效”,各试点项目原则上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3.成果验收

学校将于年底对第一批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创新试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相关单位进行应用场景现场演示。

四、其他要求

1.试点单位应定期向学校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试点进展情况,确需学校支持的事项可向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2.其他相关单位要按照学校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加快工作进程,并结合核心业务和师生需求积极谋划打造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全面推进应用场景开发试点工作。

3.各试点项目单位于108日前将《创新试点项目基本情况表》《创新试点项目建设方案》报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顾键萍

联系电话:688067 13735918067


发展规划处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 丽水学院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创新试点项目基本情况表.docx附件2 丽水学院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创新试点项目建设方案.docx